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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育君财税整理编辑 | 2024-09-14 17:08 浏览:13
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涉及购买、领用及摊销等环节。购买时,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领用时,将低值易耗品从在库转入在用,并根据所选摊销方法(如五五摊销法)记录摊销。五五摊销法下,首次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至制造费用,后续领用时再摊销剩余一半,并冲销摊销额。期末需关注结存金额,表示已购入但未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结转成本及摊销额,若存在残值则需相应处理。此外,需加强领用管理,明确用途和数量,分类管理,并定期进行盘点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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