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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属于其他应收款科目吗

育君财税整理编辑 | 2024-09-14 16:21 浏览:9
备用金确实属于其他应收款科目。它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备用金在会计科目中归类为流动资产,并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核算。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余额表示库存的备用金数额。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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